氣瓶的靜態蒸發率測試按GB/T 18443.5-2010規定進行。
氣瓶的靜態蒸發率要求:定期檢驗氣瓶靜態蒸發率<2倍額定(出廠)靜態蒸發率指標。
氣瓶的靜態蒸發率試驗介質宜采用液氮,當條件受限時,可采用實際儲存的介質為試驗介質,并保持瓶內至少有1/2的充裝介質。試驗介質為液氧的被檢件不應與充裝易燃易爆介質的被檢件在鄰近區域內同時進行試驗。
當氣瓶(如車載用LNG低溫氣瓶)不宜進行拆裝時,可觀察氣瓶自身蒸發量和升壓情況,24小時內自升壓不得超過0.3MPa。氣瓶所在區域通風良好且遠離易燃品、電火花、電源,工作人員應戴護目鏡、臉罩、絕熱手套、防護服。 ?
靜態蒸發率測試或自生壓不合格的氣瓶,應在維修后進行內部檢查、耐壓試驗,測試真空度或靜態蒸發率、漏氣速率、漏放氣速率等專項檢查,專項檢查一般由具有制造單位進行。維修合格后制造單位出具檢驗報告、當地檢驗機構出具監檢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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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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