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制無縫氣瓶的重量與容積測定包括1.數值修約,2.衡器要求,3.測定與結果評定。
- 數值修約
逐只的對不含可拆附件的鋼制無縫氣瓶進行重量與容積測定,并以三位有效數字表示。第四位數值,重量進位,容積舍去。
- 衡器要求
重量與容積測定用的衡器應保持準確,其最大稱量值應為常用稱量值的1.5~3倍。衡器的檢定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 測定與結果評定
如果實際測量重量小于氣瓶制造鋼印標記重量,且鋼印標記重量與實際測量重量的差大于鋼印標記重量的5%時,應測定最小壁厚,最小壁厚小于設計壁厚應報廢處理。
壓力單位的換算關系MPa,kPa,bar,psi
水壓與氣壓的壓縮率關系
水壓試驗與氣壓試驗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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