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度影響試驗
傳感器的溫度影響試驗應按GB/T2423.-2008
2423.2-2008進行。
試驗時,首先記錄環境溫度,在一般試驗大氣條件下進行3次上、下限校準循環,測其在一般試驗大氣條件下的零點輸出平均值及滿量程輸出平均值;也可將傳感器置于箱內溫度與環境溫度一致的合適的高低溫試驗箱內進行檢測。然后,將傳感器置于合適的高低溫試驗箱內,在一定的溫度(至少是工作溫區的上、下限)下經過規定時間的充分熱穩定之后,記錄其溫度值并進行一次測量上、下限校準循環(只測一次循環),返回到開始前的同一溫度值,再測一次零點輸出值及滿量程輸出值(允許只測一次)最后按附錄A的式(A.35) ~式(A.40)計算熱零點漂移(a)、熱滿量程輸出漂移(g)、熱零點滯后(an)和熱滿量程輸出滯后(pu),試驗結果應符合傳感器詳細規范規定的要求。
振動影響試驗
傳感器的振動影響試驗應按GB/T 2423.10-2008的規定進行
試驗時,將傳感器安裝在振動試驗臺上,按規定的頻率和振幅(或加速度),沿規定的方向振動。記錄傳感器振動前和振動過程中的零點輸出信號,并按式(A.41)計算振動對零點的影響。振動試驗后靜態性能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傳感器詳細規范規定的要求。
振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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